学问

长安赵展如中丞序《自评真诠》云:星命虽为小道,而所系大焉。近世术士,为糊口计,莫能深究其理,故学术多不精。学术不精,则信者寡。信者寡,则非分之营求愈炽,而安命者愈稀。君子忧之,观此可知学问之道,贵乎深究其理。然欲深究其理,宜多读书。不仅宜多读星命书,凡经、史、子、集,有关于星命学者,亦宜选读。既增学问,又益身心。用之行道,则吉凶了然,批谈不俗;用以律己,则行藏合理,人格自高。有心斯道者首当知此。

另有:常变、言语、敦品、廉洁、勤勉、警历、治生、济贫、节义共十篇。其余九篇不录。

星命事实丛谈

……《东坡志林》云:退之诗云,我生之辰,月宿直斗。乃知退之磨蝎为身宫,而仆乃以磨蝎为命,平生多得谤誉,殆是同病也。……

命理探源补遗

论流年神煞及月建吉凶

《古歌》云:

太岁剑锋伏尸同,二曰太阳并天空,

三是丧门并地丧,四为勾绞贯索同,

五值官府联五鬼,六逢死符小耗从,

七见岁破与大耗,八临暴败天厄宫,

九应飞廉白虎位,十来卷舌福星宗,

十一天狗吊客患,十二病符且莫逢。

以生年为主,每句一位,以次顺排,假如今年甲子流年,即以子起太岁、剑锋、伏尸,丑起太阳、天空,寅起丧门、地丧,卯起勾绞、贯索,辰起官符、五鬼,巳起死符、小耗,午至亥,仿此推,余年同。

按:流年神煞古歌,共十二句,应十二支,载在《神峰通考》及《星平会海》等书。然凶煞有十之九,吉神仅十之一,其不适用可知。今人固执此说,辄谓人之命宫,如值流年吉神,其年则福,值凶煞,其年则祸。又谓小限起生月,逆行十二位,值吉神,其月则吉;值凶煞,其月则凶。舍干支五行生克之理,而惟务此虚文,宜其毫无效验,贻讥大雅,故此篇不列于神煞门,而评断门,又但论宫限之向背理由者,盖欲革除此俗习也。兹因友人函询,特补录之。

古今地名异同歌诀

浦二田《酿蜜集》云:

冀为直北与山西,青兖上东国是齐,

徐扬连跨两江浙,湖广荆州楚所基,

豫属河南洛阳地,梁为滇蜀雍陕西,

更增福建号八闽,百粤分作广东西,

贵州是汉藏戈郡,古今名号多参差。

按:卷四论九州分野宜忌篇,所言九州,曰冀、青、兖、徐、扬、荆、梁、雍、豫、乃夏制也。

化气五行生克名词表

日主横推 甲作戊,乙作辛,丙作壬,丁作乙,戊作丙,己作己,庚作庚,辛作癸,壬作甲,癸作丁

化劫财 己庚辛壬癸甲乙丙丁戊

化食神 庚辛壬癸甲乙丙丁戊己

化正财 辛壬癸甲乙丙丁戊己庚

化七煞 壬癸甲乙丙丁戊己庚辛

化正印 癸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

化比肩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

化伤官 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甲

化偏财 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甲乙

化正官 丁戊己庚辛壬癸甲乙丙

化偏印 戊己庚辛壬癸甲乙丙丁

凡遇化气之命,先将日主化出正五行,如日主为甲,与己作合,则甲旁书作戊字,盖甲己化土,甲属阳,当为阳土,戊即正五行之阳土也。然后将年月时之天元次弟化出,以之配戊,看当属何名词,如见甲为比肩,见乙为伤官之类。支藏人元,亦如是推,惟日主遇己庚者,仍作己庚论。试再列式于下以明之。

某武员外造

化比 甲申 化食煞印

化劫 己巳 化食财印

作戊 甲子 化印

化劫 己巳 化食财印

初七庚午,十七辛未,廿七壬申,卅七癸酉,四七甲戌,五七乙亥,六七丙子,七七丁丑。

吴君造

化印 甲戌 化伤财煞

化劫 乙亥 化财印

作庚 庚午 化财印

化食 丙子 化官

初九丙子,十九丁丑,廿九戊寅,卅九己卯,四九庚辰,五九辛巳,六九壬午,七九癸未。

以上所陈,仅就化气生克名词而言,至看命之法,不可尽拘于忌官煞,喜财印之说,盖有常有变,生克制化,亦如正五行之变化无穷,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也。

心算命宫法

凡推命宫,须以生月,(如过中气,作次月之数推。)生时之数合算,(寅一、卯二、辰三……丑十二)得十四为本位。如月时之数,不满十四者,当加之,(加之十四为止)即以所加至数为某宫,如加满十四数者,当加至二十六为本位,即以所加之数为某宫。若推小限,须以命宫之数,与生年之数合算,再减本流年之数,即以所余之数为某限。如命宫与生年之数合算,再不足减本流年之数者,当再加十二。若减本流年之数二有余者,当再减十二,均以所余之数为某限。